全国首个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在十堰成立


(资料图)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挂牌仪式在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办公楼一楼举行。此举,标志着十堰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将有效充实壮大环保执法力量与队伍,提高环保执法力度,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进生态保护法制层面落实与加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智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嵘等参加挂牌仪式。

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挂牌成立 (通讯员供图)

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为市公安局内设正科级机构,设立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1名。为更好落实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与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信息共享、违法案件定期移交、定期沟通、会商协调等,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在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常驻办公。

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主要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土壤污染、破坏、污染饮水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性、放射性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案件,协助开展水污染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负责侦办涉嫌阻挠、妨碍及证据难以收集的生态文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案件;参加生态环境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生态环境犯罪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依法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负责与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工作机制等。

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的成立,彰显市委、市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拳治理污染的决心,为生态环境保护警察支队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合力,争取侦办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的典型案件,打击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分子,在全社会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震慑力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影响力,共同推动十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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